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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开办主体

2024-11-20 17:28:21

一、注册账号

1.1 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(www.beian.gov.cn),点击网址登陆。

进入页面后请点击【用户登录】,跳转到公安部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平台,点击【注册账号】根据提示完成账号的注册操作。



1.2 注册后需要手机下载【公安一网通办】app进行扫码验证。之后每次登陆都需要使用该app扫码验证



二、 网站开办主体


点击业务办理-新增主体,根据提示完成资料填写,如有任何问题,可通过网站下方的 “政务网站找错” 留言反映。


信息填写注意事项:

2.1 单位名称:请完整填写网站主办者全称

2.2 单位性质:应与主办单位名称等信息对应一致

2.3 上传的证件图片需要清晰大小在400K以内

2.4 内容真实准确,格式标准完整


注:根据公安机关发布的备案手册:公安机关不会单独进行主体审核,备案单位必须提交至少一个网站、APP、服务商、小程序、应用市场等业务申请。

因此提交了新增备案主体后,可直接提交网站/小程序等公安备案资料即可,无需等新增主体审核通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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