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功能效果
网站通过了工信部备案后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。
二、功能说明
【版本】初级版及以上版本
三、设置教程
1. 添加模块
进入网站设计页面,鼠标长按【文本】模块,将模块拖动到网站底部区域。
2. 编辑信息
双击【文本】模块,输入备案号信息。
请注意悬挂的备案号格式要求如下:
① 广东省:只需主体备案号,如“粤ICP备***号”;
② 其他省份: 网站备案号,务必是域名对应的ICP备**号-1/-2/-3,例如北京网站,对应"京ICP备***号-1"。
3. 设置链接
给备案信息添加超链接地址(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/),如下图:
4. 调整与保存
调整文字大小和摆放位置后记得右上角点击保存。